房地产销售员与经纪人考试的差异
licensing由于对销售员和经纪人的知识水平和知识量要求不同,考试在侧重点和难度上也有所不同。DRE 遵循州人事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并利用研究定期更新考试规范。
- ✓经纪人和销售员考试在侧重点和难度上有所不同
- ✓DRE 考试遵循州人事委员会和考试主管机构的指导方针
- ✓确切的科目权重公布在《执照申请人须知》小册子中
46 个考点 · 更新于 2026-09-17
由于对销售员和经纪人的知识水平和知识量要求不同,考试在侧重点和难度上也有所不同。DRE 遵循州人事委员会的指导方针,并利用研究定期更新考试规范。
小企业管理局(SBA)是一个联邦机构,通过各类财务和咨询项目协助小企业。它制定了规模标准,根据企业类型来规定贷款资格。
专员必须通过笔试确认申请人具备资格。考试要求绝不能豁免。考试申请和费用有效期最长为两年。重考次数没有限制。通过考试后,应考人可申请四年期执照。
销售员(salesperson)考试申请人使用 RE 400A 表格;经纪人(broker)考试申请人使用 RE 400B 表格。所有申请必须使用 DRE 提供的表格。执照申请必须包含现行执照费与合法居留身份证明(Legal Presence),且申请人必须遵守指纹采集要求。
任何房地产执照申请人必须提交一套司法部(DOJ)可接受的、可分类的指纹,除非目前持有 DRE 颁发的执照,或曾持有过期未满两年的执照。指纹通过 DOJ 的 Live Scan 计划使用 RE 237 表格提交。支付给 DRE 的 51.00 美元费用涵盖 DOJ 的处理费。
在执照颁发后90天内,专员可未经听证暂停任何以欺诈、虚假陈述或欺骗手段取得执照,或在申请中对重大事实作出虚假陈述者的执照(第10177.1条)。
所有执照申请人都必须随公共福利表(RE 205)一次性提交美国合法居留证明(出生证明、外籍居民卡等)。原始经纪人执照和销售员执照的有效期为四年,并可每四年通过继续教育续期。
涵盖代理关系的法律、定义和性质,代理关系类型和代理人类型,代理关系的设立及代理协议,代理人对作为委托人的卖方/买方所承担的责任,代理关系的披露,以委托人身份行事或其他利益的披露,代理关系的终止,以及佣金和费用。
涵盖一般概念、贷款类型、融资来源、与贷款机构的往来、政府项目、抵押贷款/信托契据/期票、融资/信贷法律以及贷款经纪业务。
涵盖信托账户管理、公平住房法、广告真实性、记录保存、代理监督、无执照销售助理的允许活动、DRE 管辖权与纪律处分、执照与继续教育、加州房地产恢复基金、一般伦理、技术、物业管理/房东与租户权利、商业/收益性物业、专业领域、转让披露声明(Transfer Disclosure Statement)、自然灾害披露声明(Natural Hazard Disclosure Statements)、重要事实以及检查的必要性。
涵盖一般合同概念、房源委托协议、买方/经纪人协议、出价/购买合同、反报价/多重反报价、租赁、协议以及本票/证券。
涵盖财产类别、财产特征、产权负担、所有权类型、财产描述、政府对土地的权利、公共管制、环境危害与法规、私人管制、水权以及特殊土地类别。
涵盖价值及估算价值的方法,包括评估中的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涵盖产权保险、契据、托管、报告、税务方面以及不动产转让中涉及的特殊流程。
REALTOR、REALTORS 和 REALTOR-ASSOCIATE 这些术语,以及 REALTOR 标志,均属于 NAR 拥有的集体会员标志。只有通过 NAR 会员身份,才能获得使用 REALTOR 这一术语的权利。REALTOR 是从事房地产业务的人,且是地方协会和州协会会员,因此也是 NAR 会员,须遵守其规则并遵循其行为准则。
根据《加州商业与职业法典》第10140.6条,房地产执照持有人必须在广告中表明其正在从事需要执照的行为。适当的称谓包括 agent、broker、REALTOR 和 loan correspondent(或缩写如 bro.、agt.)。只有隶属于 NAR 的地方协会才可以标识为 REALTORS 协会/理事会。
登记法规鼓励及时登记,并禁止利用推定通知原则为已证实的欺诈提供便利;法律只保护无辜当事人。购房款抵押贷款/信托契据优先于针对购买人设立的其他留置权(《加利福尼亚州民法典》第2898条)。并非所有留置权都按登记日期确定优先顺序——实际通知可以击败一项日期较晚但登记在先的留置权。
加州法律将抵押和信托契据视为功能等同物。历史上的区别(留置权理论与法定产权理论;使用第三方受托人)已由1986年《加州民法典》第2920条取消。所有留置权都是产权负担,但并非所有产权负担都是留置权。
施工留置权整体上追溯至工程开工之时。税务和评估留置权优先于任何抵押或信托契据,无论登记日期如何。享有优先权的人可通过次位协议放弃优先权(例如,卖方回贷融资次位于建筑贷款)。
当优先信托契据要求贷款人进行未来放款(例如建筑贷款进度付款)时,这些“强制性放款”与原始贷款具有相同的优先顺位,而不受介入留置权的影响。“选择性放款”的优先顺位自放款之时起算,除非贷款人未收到介入留置权的通知。房屋净值信用额度(HELOC)放款通常属于“选择性放款”(《加州民法典》第2884条)。
相互同意通过要约和承诺得以证明。要约必须传达给受要约人,并表明订立合同的意图。当事人受其外在表现出的意图约束,而非其秘密意图。同意必须真实且自由;若受欺诈或错误影响,则可能可撤销。
要约必须明确且确定;具体行为必须能够清楚查明。法院不能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约不得具有虚幻性,并应在承诺时约束要约人。贷款附带条件条款应明确金额、利率、月供、担保、类型(FHA/VA/传统贷款)、买方尽最大努力以及卖方配合。
要约因以下情形而终止:(1) 时间届满;(2) 在承诺前通知撤销(除非已支付选择权对价);(3) 受要约人未能满足条件,或作出有保留的承诺(反要约);(4) 受要约人拒绝;以及 (5) 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或精神失常。
承诺必须由知悉要约的受要约人作出,必须绝对且无条件,并须予以传达。实质性修改构成反要约。沉默通常不构成承诺。按指定方式作出的承诺具有控制力;否则,任何合理方式均有效。当承诺被交付发送时,合同即成立,即使承诺遗失。
真实合意可能因欺诈、错误、威胁、胁迫或不当影响而受到破坏。若存在上述情形,合同可被撤销,当事人可寻求解除、金钱损害赔偿或合同修正。
实际欺诈(《加州民法典》第1572条)包括:提出一项自己并不相信为真的事实;无信息依据的积极断言;隐瞒真相;无履行意图而作出的承诺;或任何其他意图欺骗的行为。推定欺诈是指违反义务,通过误导他人而获取利益,但无欺诈意图。诱导欺诈使合同可撤销;订立/签署时的欺诈使合同无效。
合同必须包含财产描述或独特要素,以便能够确切确定该财产。引用产权公司的保单编号是可以接受的。口头证据可以识别描述,但不能提供缺失或过于不确定的描述。
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同一性的错误认识会使合同无效。对重大事实的实质性错误可能使合同可撤销。事实错误是指对重大事实的不知情或遗忘,且并非因忽视法律义务而造成。法律错误源于所有当事人对法律的误解。
胁迫涉及非法拘禁或剥夺自由意志(包括经济胁迫)。恐吓是指以实施胁迫或暴力伤害相威胁。不当影响是指处于信任或权威地位的人所获取的不公平优势,通常发生在信任关系中(受托人/受益人、经纪人/委托人、律师/客户等)。
当妥善签署、交付并接受后,契据将产权从授予人(grantor)转移给受让人(grantee)。转移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因法律规定而被动发生,例如法拍出售。有效契据必须满足七项基本要件,而 habendum 条款(「to have and to hold」)、见证人和印章并非必需。
契据通常因对价而签立,但对价并非有效转让的必要条件,也不必在契据中载明。然而,缺乏对价可能影响受让人对抗第三方的权利,因为登记法规保护善意购买人。由无偿付能力的授予人进行的无对价转让,对债权人构成欺诈,并可能被撤销。
在房地产销售托管中,委托人包括买方、卖方,以及(如适用)提供购房贷款的一位或多位贷款人。委托人是指签署并履行托管指示并作出附条件交付的人。贷款人是委托人,因为他们提供书面指示以及产权负担文书和贷款文件。并非所有相关方都是委托人。非委托人(对其不负有信义义务)包括产权链中的主张权利人、提出付款要求的人,以及提交报告或检查的人;对这些人,托管持有人仅作为保管人,负有诚信义务和适用注意标准,而不负信义义务。
租期一年或以下的租赁可以口头订立,但所有租赁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加利福尼亚州的《防止欺诈法》要求,若租期超过一年,或租期不足一年但在协议达成后超过一年才到期,则租赁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示例:一份在协议达成后3个月开始的10个月租约(关系持续13个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超过一年或协议后超过一年到期的非书面租约不可强制执行。如果承租人根据不可强制执行的租约占有房产,则该承租人成为任意承租人。
代理关系可以通过协议(实际代理)、追认、禁止反言或当事人的行为(表见/默示代理)建立。经纪人作为特殊代理人的代理关系通常通过明示协议建立。
代理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代理人才能依据违约理论主张佣金。这适用于挂牌协议及其他代理协议。即使是贷款经纪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经纪人只能雇用或向其名下持牌的经纪人或销售员支付报酬。销售员只能由为其颁发执照的经纪人支付报酬。向无执照人员支付报酬以换取需要执照的行为属违法,但经披露后允许向委托人提供回扣。
一份有效的委托挂牌协议必须包含特定的必要条款。业主自住的住宅物业挂牌必须注明佣金可协商且并非由法律规定,并以十号粗体字印出。
四种主要委托类型是开放式委托、独家代理、独家销售权委托和净价委托。多重上市不是委托协议,而是一种信息传播机制。独家委托必须包含确定的终止日期。
没有书面佣金协议的经纪人,可以依据故意干扰预期经济利益的侵权理论追偿,如 Buckaloo 诉 Johnson 案,该案中卖家和买家合谋避免向促成交易的经纪人支付佣金。
经纪人有时必须证明其本人是“促成原因”——即引发一连串持续事件并最终实现代理目的的原因。在与合作经纪人或公开挂牌交易中尤为重要。
在房地产经纪人根据《B&P法典》第7条安排的受保护贷款交易中,招揽贷款人以促成贷款的专属授权期限为45天。
MLS 向参与者分发房源信息。提交房源信息在虚假陈述索赔中可能被法院采纳。合作经纪人将成为卖方的次代理人,除非以书面形式分割代理关系,将该经纪人限制为买方代理人。
对价并非设立代理关系所必需;无偿代理人仍须遵守代理标准。无偿代理人无需执照,但只要存在获得报酬的预期,就需要执照。
单方协议(例如,开放式委托或 open listing)包含一项诱导履行的承诺,另一方可以选择行动或不行动。双方协议(例如,独家销售权委托或 exclusive right to sell)涉及承诺的交换。
经纪人在招揽或协商由不动产担保的贷款时,作为抵押贷款经纪人行事。他们是借款人和/或贷款人的代理人和受托人。同时代表双方委托人使其成为双重代理人。代理关系必须以书面形式披露并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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