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占用 – 逆权占有
contracts 占用包括放弃、时效取得和逆权占有。逆权占有要求:实际占用;公开且众所周知的使用;与真正所有人的产权相敌对;主张权利或权利名义;连续且不间断地持续五年;以及缴纳所有房产税满五年。此类产权在经法院判决确权之前不具有可交易性或可保险性,且通常不能针对公共机构取得。
重点规则
- ✓逆权占有要求连续占有五年
- ✓它要求缴纳所有房产税满五年
- ✓占有必须是实际的、公开的、众所周知的、敌对的,并且基于权利主张
- ✓通过逆权占有取得的产权在经法院判决确权之前不可交易
📝
取得财产的九种方式
contracts 《加州民法典》列出了九种取得财产的方式:遗嘱;继承;添附;先占;转让;婚姻;无主财产归公;国家征收权;以及衡平法上的禁止反言。转让包括私人授予、公共授予、赠与/公共奉献,以及因法律实施或法院诉讼而发生的让与。
重点规则
- ✓九种方式为遗嘱、继承、添附、先占、转让、婚姻、无主财产归公、国家征收权和衡平法上的禁止反言
- ✓转让包括私人授予、公共授予、赠与和法院诉讼
📝
遗嘱及其类型
contracts 遗嘱在死亡时处分财产,并且仅在死亡时生效(与契据和合同不同)。类型包括有见证人的(正式)遗嘱、自书遗嘱、法定遗嘱以及带信托的法定遗嘱。自书遗嘱必须全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日期并签名。死亡时,产权转移给受益人或继承人,但由于遗嘱认证(probate)控制,该产权不可销售/不可投保。
重点规则
- ✓遗嘱仅在死亡时生效
- ✓自书遗嘱必须全部由遗嘱人亲笔书写、注明日期并签名
- ✓有见证人的遗嘱至少需要两名见证人
- ✓死亡后的产权在遗嘱认证完成前不可销售
📝
遗嘱认证程序
contracts 遗嘱认证始于提交遗嘱认证申请或遗产管理书申请。指定一名代表(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债权人通知给予四个月提交债权申报。提交遗产清册与估价。遗产财产可在法院批准后出售。小额遗产可豁免或采用简易程序。
重点规则
- ✓债权人收到通知后有四个月时间提交债权申报
- ✓出售遗产财产需要法院批准
- ✓小额遗产可豁免完整的遗嘱认证管理
📝
无遗嘱继承
contracts 当一个人没有遗嘱而去世时,无遗嘱继承根据财产性质和近亲属来决定财产的分配。个人财产可能在配偶和子女之间分配。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在世配偶;另一半受遗嘱支配,如果没有遗嘱则归在世配偶。
重点规则
- ✓无遗嘱继承适用于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
- ✓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在世配偶
- ✓如果没有遗嘱,死者在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归在世配偶
📝
添附 - 自然添附与人工添附
contracts 依添附,所有权延伸至改良物或附加物。淤积通过泥沙逐渐堆积(冲积地)为河岸/湖岸/海滨所有人增加土地。退水是水域逐渐后退留下干地。冲蚀是快速冲走。未经许可固定的附属物属于土地所有人。善意的错误改良人可以在支付损害赔偿后取回改良物(加州民法典第1013.5条)。
重点规则
- ✓冲积地是由泥沙淤积逐渐增加的土地
- ✓退水地是因水域逐渐后退而露出的土地;冲蚀是快速丧失
- ✓未经许可固定的附属物属于土地所有人
- ✓加州民法典第1013.5条允许善意改良人在支付损害赔偿后取回改良物
📌
时效取得与抛弃
propmgmt 时效取得地役权与逆权占有类似,但仅产生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而非完整产权。抛弃是自愿放弃占有,并具有终止权益而不将其转让的意图;单纯不使用不构成抛弃。如果承租人抛弃,出租人重新取得占有和控制。
重点规则
- ✓时效取得地役权仅授予使用权,而非完整产权
- ✓抛弃需要终止权益的意图;单纯不使用不构成抛弃
📝
通过让与、赠与和公共奉献进行的转让
contracts 转让发生在产权因所有权人的行为或法律而转移时。私人让与以对价转让产权。赠与是无对价的自愿转让,对于不动产通常通过契据进行。公共奉献通过普通法奉献(需有土地所有权人的意图并加上公众接受)、法定奉献(《Subdivision Map Act》)或契据(通常取得完全产权)为公共用途取得财产。
重点规则
- ✓私人让与以对价转让产权;赠与无对价
- ✓普通法奉献要求土地所有权人具有意图以及公众接受
- ✓法定奉献依据《Subdivision Map Act》通过登记地图发生
📝
通过法院诉讼的产权转让
contracts 法院可不顾业主意愿确立产权,方式包括:产权确认之诉(quiet-title action,清除税务产权、逆权占有、已失效合同等瑕疵);共有物分割之诉(partition action,分割共有人权益,可能通过法院命令出售);止赎之诉(foreclosure action,留置权人申请出售以清偿未付余额);以及宣告性救济之诉(declaratory relief action,裁定书面文书下的权利)。
重点规则
- ✓产权确认之诉可清除对不动产的对抗性主张
- ✓共有物分割之诉可分割共有人的权益,通常通过法院命令出售
- ✓止赎之诉命令出售以清偿逾期留置权
📝
执行拍卖与权利丧失
contracts 持有金钱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取得执行令状,指示执法官员扣押并拍卖债务人的非豁免不动产。买方获得出售证书;如果在法定期间内(通常为12个月)未赎回,执法官员则交付契据。当解除条件被违反或特殊限制事件发生时,即发生权利丧失,允许授予人无偿重新取得产权。
重点规则
- ✓执行令状指示扣押并出售债务人的非豁免财产
- ✓执行拍卖后的赎回期通常为12个月
- ✓违反解除条件使授予人能够终止该地产权
📝
婚姻、无主财产归属、国家征收权、不容反悔
contracts 婚姻本身不转移产权,但婚姻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非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双方享有平等权益。无主财产归属(escheat)在无继承人时将产权归于州政府,且并非自动发生。征收权(eminent domain)是为公共用途取得私有财产,并给予公平市场价值补偿。衡平法上的不容反悔(equitable estoppel)禁止原所有人否认善意主张人的产权,且受让人依不容反悔取得嗣后取得的产权。
重点规则
- ✓婚姻期间取得且不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无主财产归属在无继承人时将产权归于州政府,且并非自动发生
- ✓征收权要求支付公平市场价值补偿
- ✓依不容反悔,嗣后取得的产权转移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