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批准和学分要求
licensing继续教育课程申请必须以提供的表格形式提交给部门。可以获得追溯性批准。只有在课程至少为3小时远程教育或1小时课堂教学时,才能获得学分,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赞助商要求。
- ✓课程必须至少3小时远程教育或1小时课堂教学
- ✓课堂赞助商必须证明出席情况并保留记录4年
- ✓远程教育需要闭卷监考期末考试,通过分数为75%
- ✓远程学生必须证明身份并在最少和最长时间内完成整个课程
49 个考点 · 更新于 2026-09-17
继续教育课程申请必须以提供的表格形式提交给部门。可以获得追溯性批准。只有在课程至少为3小时远程教育或1小时课堂教学时,才能获得学分,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赞助商要求。
经批准的课程赞助方必须提供包含赞助方名称、被许可人姓名/号码、学分时数、日期/完成日期、课程名称、部门课程号和批准声明、授权签名、考试成绩声明和教学交付方式的证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在收到拒绝通知后30天内向委员会提交上诉来对被拒的继续教育课程批准进行上诉。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要么维持,要么推翻部门的决定。
经纪人-代理人/代理人执照由经纪人或开发商所有人邮寄并由其保管。经纪人必须醒目地展示其执照,为每个分支机构获得额外执照,并在营业时间内保持联系人执照可供公众和监管部门检查。
如果执照持有人未在执照到期前完成更新,在恢复执照资格前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恢复执照需要提交申请、缴纳费用、通过考试(如需要)并提交其他信息,包括当前指纹记录卡。
在协会变更(除终止外)、名称、营业地点或状态发生变更后的10天内,持证人必须提交分部表格上的变更申请并支付所需费用。收据作为临时工作许可证,待新许可证颁发。
当经纪人-销售员或销售员终止协会关系时,经纪人或业主-开发商必须向部门提交终止通知书。如果提交已完成且签署的终止通知书,持证人可以亲自交付执照。如果经纪人未能及时履行,持证人可以申请行政终止。
持有非活跃续期状态执照的人员可申请恢复为活跃状态,需缴纳所需费用、提供恢复基金费用证明、财务报表(经纪人)和继续教育证明。如非活跃超过2年,还必须证明其能力并通过考试,成绩达到至少75分。
如果经纪人未能续约,已续约的关联持证人将立即被置于非活跃续约状态。他们可以在30天内转到另一家经纪商,或在经纪人在30天内恢复执业时重新激活。30天后,仅适用NAC 645.325下的恢复执业。
执业人士去世时,其执业执照自动失效。当充当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纪人的人去世时,另一名内华达州持证经纪人可以提交宣誓书在不超过60天的期间内代理经纪人职务;通知必须在死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如果经纪人在注册地址停止营业、许可证持有人不再与经纪人相关联、许可证持有人未在10天内通知部门地址变更、续期费用未支付或许可证持有人未能提交所需的变更请求,部门可以非自愿撤销执照。
由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指定的经纪人也可以获得个人执照。必须维护单独的办公室、单独的记录和单独的信托账户。纪律处罚适用于两个执照。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不得担任销售员,除非特定法规另有规定。
每个执照期内,一门课程只能计算一次学分。课程必须在更新或恢复执照前的2年内完成。学分需要至少90%出勤率的证明。赞助方决定是否需要最终考试。
管理员可以指定部门赞助的课程以远程教育方式提供。远程教育学分可用于计入课堂学分要求。尽管存在一般性禁令,部门必须为以远程教育方式提供的讲师发展课程颁发学分。
经批准的继续教育课程材料必须说明该课程在内华达州获得批准、学分小时数、赞助商的部门指定号码以及授课方式。专业组织赞助商不能将参与资格限制为仅限成员。
继续教育课程赞助商必须尽快通知该部门课程是否被取消。广告、手册和报名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包含赞助商的取消和退款政策。
委员会为参加委员会会议每个执业周期最多授予6小时的继续教育学分,但条件是该会议不是涉及执业人员的纪律听证会、会议至少持续3小时,且部门认证出席情况。
任何收取或征收预付费的人员必须在征收或收取该款项后3个月内向客户提供该款项使用情况的会计核算。部门也可以随时要求对已收取的预付费进行会计核算。
委员会可能要求指定形式的经纪协议,包括预付费条款,并可要求提交报告和会计表格。持证人必须保留每份经纪协议供部门审查和审计。违反委员会规则或命令的任何行为都是纪律处分的理由。
每个房地产经纪人必须在内华达州内维持一个明确的实体营业地点,用于房地产交易,其中执照必须展示。该办公室必须在申请中指定,并在执照中注明;任何业务都不得从任何其他办公室进行。
房地产销售员预执照课程必须包含至少120小时的课堂讲座或等效的远程教育,分配于特定科目:45小时原理与实践、45小时法律、法规与伦理、15小时合同和15小时代理。
首次获证人是指在发放许可证时,在过去5年内未持有过内华达州房地产许可证的许可证持有人。初始许可证是首次向首次获证人发放的许可证。农村地区是指距离内华达州人口40,000人或以上城市超过100英里的地区。
提供原始执业许可课程的学校必须每年向部门申请批准,并提交详细信息。获批准的学校必须保留学生出勤和证书记录7年,提供转移记录,并根据要求提供成绩单。
根据 NRS 645.343(2)(e) 满足原始执照要求的经纪人管理课程必须获得部门批准,并包括跨越九个主题领域的特定课时分配,总计45小时,包括办公室政策、商业计划、表格、融资、法律、专业关系、估值和新兴趋势。
对于满足初始执业证书要求的函授课程,每位学生必须参加一次有监考的闭卷期末考试,参加两次额外的进度考试/测验,在参加任何考试前证明身份,并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内完成课程。
局将不接受为准备考试而设计的「速成课程」。与房地产活动无关的文书/办公/商业技能课程(打字、计算机、记忆)以及广告或心理学商业课程不能作为原始执照教育被接受。
讲师在教授经批准的课程之前必须获得分部的书面批准。未经委员会批准,分部不得批准在过去5年内受到纪律处分或多次受到纪律处分的人,或被发现违反房地产法规的人。讲师需要具备结合学位和经验的特定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诚实/可信/廉洁的良好声誉,不得做任何虚假的重要陈述,有能力保护公众,通过考试并提交所有必需信息。部门可因欺诈相关犯罪或道德败坏罪的定罪而拒绝颁发许可证,在完成刑期/支付罚款后至少3年内不能颁发许可证。
除互惠情况外,一个人获得经纪人执照许可的条件是,在内华达州或其他州或哥伦比亚特区以全职持证经纪人-销售代理/销售代理或全职持证经纪人/经纪人-销售代理/销售代理身份积极从业,且在申请经纪人执照前的4年内至少有2年符合此条件。
初始销售员申请人必须完成至少120小时的房地产原则、实践、程序、法律和道德方面的教学,包括必要信息的披露,至少15小时的合同准备课程,以及至少15小时的经纪课程。
销售人员申请人如果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持有良好信誉的执照,且该司法管辖区的要求基本相当,并且已通过该考试,则无需通过统一的全国考试部分。如果存在互惠协议且州外执照处于良好信誉状态,该部门可以通过互惠方式颁发经纪人/经纪人-销售人员执照。
初始申请人经纪人/经纪人销售员必须完成指定的大学水平课程(房地产法包括18小时的内华达州法律课堂学习、原理、评估/商业、经纪人管理、合同和代理)加上64个学期单位的大学水平课程。有效经验学分(每2年16个单位,最多8年)适用,但不适用于经纪人管理或内华达州法律小时数。
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到部门表格上,包括姓名/年龄/地址、企业名称、营业地点、先前经验、犯罪记录以及先前执照拒绝/撤销。销售员申请人必须提供其关联经纪人的经过验证的声明。申请人必须支付费用并提交指纹进行背景调查。
以经纪人身份从事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公司必须指定一名经理/成员/管理人员代表该实体获得经纪人执照。从事经纪行为的其他成员/管理人员必须获得单独的个人经纪人执照。司可根据规定豁免这些要求。唯一股东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可以代表该实体以经纪人-销售员/销售员身份获得执照。
申请人通过考试并满足要求后,部门颁发执照。申请必须在60天内处理(可因调查而延长)。初始执照期限为12个月;随后的期限为24个月。拒绝需在15天内通知,申请人可要求举行听证会。虚假实质性陈述是拒绝的理由。
任何存款金融机构(银行、储蓄和贷款机构、信用合作社、储蓄机构等)或其控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均不得直接或间接获得在内华达州销售房地产的许可证,以维持银行业和房地产业之间的分离。
申请人必须提交关于子女抚养费义务的声明。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交声明或受子女抚养费令约束且不合规,则不能颁发或续展执照。部门建议不合规的申请人与地方检察官联系以清偿欠款。
在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员为诉讼文书送达代理人之前,不得向另一州的居民颁发执照。申请人必须同意向管理员送达的诉讼文书具有与直接向申请人送达相同的法律效力。
已登记的业主-开发商可以雇用获得执照的销售人员在其登记区域内销售未售出的单户住宅,但前提是必须由合格的经纪人-销售员担任销售经理。登记通过申请和年度续期进行。销售经理必须在前四年内有至少两年的从业经验,并向部门通知协会的成立或终止。
在每个财政年度的第一次会议之前,委员会为基金支出编制预算。对于针对基金的申请,管理员要求法院命令对债务人进行审查,除非债务人无法找到、已申请破产或存在正当理由。
根据NRS 645.844,「未支付实际损害赔偿」不包括律师费、判决前利息和诉讼费。行政官可以通过协议妥协索赔,但必须书面通知请愿人,司处不代表其利益,请愿人应寻求独立法律咨询。
每位持证经纪人必须在营业场所竖立并维护一份显眼的标牌,标牌上显示经纪人名称或营业名称,如执照所示。所有分支机构也需要张贴类似的标牌,其大小和位置必须符合委员会规定。
每位首次执业者必须参加规定的执业后课程,重点涵盖实际应用,须在初始执业后的第一年内通过现场教学完成(农村地区例外)。课程必须包含至少15个模块,涵盖合同、房源、代理、披露和融资等主题。
销售人员更新执照必须在每个2年更新周期结束前完成至少36小时的继续教育,包括3小时代理关系、3小时内华达州法律、6小时合同、3小时职业操守、3小时风险降低和18小时指定领域。
续约的经纪人或经纪人-销售员必须完成至少36小时的课程,其中包括3小时代理课程、3小时内华达州法律课程、6小时合同课程、3小时伦理课程、6小时经纪人管理课程、3小时风险减少课程和12小时指定领域课程。
取证后教育要求不适用于首次持证人持有州外房地产执照、在过去5年内持有内华达州执照或根据NRS 645.343(4)获得资格的经纪销售员。
重新注册的教育要求因不活跃期而异。如不活跃少于2年,根据情况完成获证后培训或36小时继续教育。如不活跃2年或以上,完成获证后培训加额外36小时继续教育。课程必须在重新注册申请前的2年内完成。
赞助商必须证明出席情况,至少保持4年的记录,确保由经批准的讲师主持,要求进行一次闭卷监考的期末考试,成绩至少为75分,并提供包含规定信息的完成证书。
教育部门可以因课程质量差、章节违规、虚假陈述、退票、持续取消或违反无障碍/反歧视法律而撤销或拒绝续期课程批准。课程批准的有效期为1年,续期申请必须在批准到期前至少2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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