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linois · 房地产考试学习指南 · 第 2 部分 · 第 24–37 章

Sec. 15-60. Vicarious liability +13Illinois · 房地产 · 中文

16 个考点 · 更新于 2026-09-17

24.Sec. 15-60. Vicarious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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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承担代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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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对持证人为消费者提供或代表消费者提供的持证活动中的行为或不行为不承担代理责任。

重点规则
  • 消费者对持证人的行为或不行为不承担代理责任
  • 此保护适用于为消费者提供或代表消费者进行的持证活动

25.Sec. 15-65. Regulatory enfor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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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管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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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部门根据该法其他条款及其实质性规则对持证人的监管。部门被授权采取实施和执行第15条所必需的任何规则。

重点规则
  • 第15条不限制部门根据该法其他条款进行的监管
  • 部门可以采取实施和执行第15条所必需的规则

26.Sec. 20-62 & 20-63. Record, Subpoenas, Depositions, Oat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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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记录和传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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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必须自费保存所有正式听证程序的记录。其有权传唤文件和证人,并可以口头或通过宣誓录取方式获取证词,费用和方式与民事案件相同。秘书、听证官和委员会成员可以为证人宣誓。

重点规则
  • 部门应自费保存所有正式听证程序的记录
  • 部门可以传唤文件和证人,并可以口头或通过宣誓录取方式获取证词,如同民事案件
  • 秘书、听证官和委员会成员可以为证人宣誓

27.Sec. 15-70. Actions for da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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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和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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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5条下的诉讼中,法院可酌情仅判予实际损害赔偿和诉讼费用,或发布禁止令。除非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或不行为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该行为或不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后提起,否则诉讼予以驳回。对于未成年人或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人,诉讼时效期限自该无行为能力状态消除之日起开始计算。

重点规则
  • 仅可判予实际损害赔偿和诉讼费用,或发布禁止令
  • 诉讼必须在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起,不得超过该行为或不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 诉讼时效期限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或法律上无行为能力的人予以中止,直至其无行为能力状态消除

28.Sec. 20-64. Board; Rehe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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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报告与复审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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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后,委员会报告应送达申请人/执照持有人。在收到报告之日起20天内,当事人可以提交书面复审动议,并说明理由。如果在该期间内申请并支付了记录副本,则20天期限从记录副本交付之日起计算。

重点规则
  • 复审动议必须在收到委员会报告之日起2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说明具体理由
  • 如果在申请期限内申请并支付了记录副本,则20天期限从记录副本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 复审被驳回后,秘书可根据委员会的建议下达命令(第20-72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9.Sec. 15-75. Exclusive brokerage agre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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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经纪协议要求

contracts

所有独家经纪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明确说明担保经纪人通过被担保的执业人员至少提供以下服务:接受并呈递要约/反要约;协助制定、沟通、谈判和呈递要约,直至协议签署且所有条件得到满足或放弃;以及回答客户关于要约、反要约、通知和条件的问题。

重点规则
  • 所有独家经纪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 必须明确规定最低所需服务,包括呈递要约和协助谈判
  • 必须包括回答客户关于要约、反要约、通知和条件的问题

30.Sec. 20-65. Temporary Suspe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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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临时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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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据表明公众利益、安全或福祉迫切要求采取紧急措施,秘书长可以在没有听证会的情况下临时吊销许可证,同时启动听证程序。听证会必须在吊销后30天内开始。

重点规则
  • 当公众利益、安全或福祉迫切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时,秘书长可以在没有听证会的情况下临时吊销许可证
  • 听证会必须在临时吊销后30天内开始
  • 如果许可证持有人要求延期听证会,吊销将继续有效

31.Sec. 20-66 & 20-67. Hearing Officer; Prima Facie Pro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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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官和命令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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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可以任命任何伊利诺州执业律师为听证官,具有充分权限进行听证会并向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委员会审查并向秘书报告。秘书可以发布与委员会或听证官建议相悖的命令。经签署和盖章的命令是其有效性的初步证据。

重点规则
  • 秘书可以任命任何伊利诺州执业律师为听证官,具有充分权限进行听证会
  • 如果秘书不同意委员会或听证官的建议,秘书可以发布与该建议相悖的命令
  • 由秘书签署和盖章的命令是签名真实性和适当资格的初步证据

32.Sec. 20-69 & 20-72. Restoration and Rehe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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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恢复和秘书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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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停业、撤销或缓刑期限后,部门可根据委员会的书面建议恢复执照,除非委员会认定恢复不符合公共利益。如果没有实现实质性司法公正,秘书可以下令重新审理。

重点规则
  • 完成停业/撤销/缓刑期限后,执照可根据委员会的书面建议恢复
  • 如果委员会认定恢复不符合公共利益,可以拒绝恢复
  • 如果没有实现实质性司法公正,秘书可以下令重新审理

33.Sec. 20-73 & 20-75. Certification of Record and Judici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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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复议与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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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最终行政决定均可根据《行政复议法》进行司法复议。复议程序在当事人住所地的巡回法院提起;非居民使用sangamon县或库克县。申请人必须提交记录认证费用收据,否则诉讼可能被驳回。

重点规则
  • 最终行政决定可根据《行政复议法》进行司法复议
  • 管辖权为当事人住所地的巡回法院,非居民使用Sangamon县或库克县
  • 申请人必须向诉状一并提交记录认证费用收据,否则诉讼可能被驳回

34.Sec. 20-82. Fines and Penalties;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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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和处罚的缴存

taxes

根据第20-20条、20-20.1条以及法案中的其他规定收集的所有罚款和处罚都存入《房地产执照管理基金》,并可根据第25-35条的规定转入《房地产追偿基金》。

重点规则
  • 罚款和处罚存入《房地产执照管理基金》
  • 根据第25-35条的授权,资金可以转入《房地产追偿基金》

35.Sec. 20-85 & 20-90. Real Estate Recovery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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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恢复基金的赔偿

escrow

因持证人(或无证员工)的欺诈、误述、挪用公款或欺骗而遭受实际现金损失(非市值损失)的受害人可通过法院判决后的命令从该基金获得赔偿,赔偿金额以规则规定的限额为准,并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但不包括利息。受害人必须首先获得有效的判决。

重点规则
  • 赔偿仅限于实际现金损失,不包括市值损失
  • 赔偿需要有效的判决和根据第20-90条的判决后法院命令
  • 基金对每项行为、每位持证人和每笔交易的最大责任由规则规定
  • 判决后的命令可以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但不包括判决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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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索赔的程序和截止日期

escrow

诉讼必须在受害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该行为之日起2年内提起。所有负责任的持证人/员工必须被列为被告,否则回收权被禁止。在判决后30天内必须向部门提交书面通知,补充诉讼程序需提前20天通知。申请人不得是债务人的配偶,并且必须在证据听证会上满足所有要求。

重点规则
  • 诉讼必须在受害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该行为之日起2年内提起
  • 所有负责任的持证人、员工或独立承包商必须被列为被告,否则回收权被排除
  • 受害人必须在判决送达后30天内向部门提交书面通知
  • 申请人不得是债务人的配偶,也不得是该配偶的个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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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时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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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部门从基金中支付以满足针对执照持有人的索赔/判决,则在后判决令下达时自动撤销执照。在全额偿还加利息之前,不受理恢复申请。破产不能免除这些义务。部门代位于判决债权人的权利。

重点规则
  • 从基金中对执照持有人账户进行的支付在后判决令下达时导致该执照自动撤销
  • 在全额偿还加利息(第12-109条规定的利率)之前,不受理恢复请愿
  • 破产解除不能免除该人承受的这些处罚和障碍
  • 部门代位于判决债权人的权利,且债权人必须转让该判决

36.Sec. 20-110 & 20-115. Limits on A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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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行动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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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对违规行为的任何行动必须在所谓违规发生后的5年内提起,但初始执照申请包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情况除外。恢复基金条款不限制部门的单独纪律权限。

重点规则
  • 部门行动必须在所谓违规发生后的5年内提起
  • 当初始申请包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时,5年期限不适用
  • 向恢复基金的偿还不会使其他纪律诉讼程序失效或改变

37.Sec. 20-125. No Private Right of 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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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人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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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法明确规定外,任何条款均不授予任何人因损害赔偿而提起诉讼或强制执行本法或其规则的私人诉讼权。

重点规则
  • 本法不授予任何人损害赔偿的私人诉讼权,除非明确规定
  • 除非明确规定,否则不存在强制执行本法或其规则的私人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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